本报2月17日讯(见习记者 王健) 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尤其在元宵节这一天,很多地方都会燃放烟花来庆祝。烟花爆竹销售商的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17日,18日就不能再卖了,看着尚未售完的烟花爆竹,愁坏了销售商。根据规定,销售商必须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退回到烟花批发商处,不得自行保存。而退回烟花只能退进价的80%,这让烟花销售商十分为难。
据销售商付先生介绍,他们的许可证马上就要到期了。“现在还剩下那么多烟花爆竹,虽然进货的地方可以退货,但是只能退进价的80%,我们的利润都没有20%那么高。回去退货的烟花销售商很少,要是剩得少,销售商多数自己拿回去燃放了,要是剩得多,就分给亲戚朋友。”付先生表示,一般即使是到了截止日期那天也不会降价销售,宁愿不卖也不能赔钱卖。
离付先生摊点不远的另一位摊主告诉记者,现在的烟花爆竹保质期是三年。“今年可能会剩下挺多,像我家还好,有地方可以保存,明年可以再继续卖。”当记者问到自己保存会不会有危险时,这位先生说:“我们也很矛盾,当时培训的时候安监局说不能存放在家里,但是退货要扣掉进价的20%,大冷天的我们站在马路上忙活这大半个月,最后不能把钱全赔进去吧。”
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徐主任介绍说,烟花爆竹销售商手中没有卖掉的烟花爆竹是不允许自行保存的,为了避免意外事件发生,销售商必须将未售完的烟花爆竹退货到批发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