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刘玉彩) 20日,记者采访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将丧葬补贴政策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参保居民去世,家属可领千元丧葬补助金,新政向重症残疾人倾斜,符合条件的重症残疾人可获得7950元的财政补贴,并可享受提前5年领养老金的待遇。至此,岛城丧葬补贴政策实现全覆盖。
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参保人的保险个人账户中如果还有余额,这部分资金将连本带息地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同时,为了体现人性关怀,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青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也将发放丧葬补助金,参保人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次月的20日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后,可一次性获得1000元丧葬补助金,办理手续需要填写注销登记表、承诺书,并提供参保人的死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目前此项政策已于1月起开始执行,去年参保的居民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了政策倾斜。按政策上限最大优惠的原则,对重度残疾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500元给予15年的政府代缴保费,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两项合计7950元。
此外,考虑到部分重症残疾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岛城允许此类参保人自愿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在55周岁前,到保险关系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需要填写重症残疾人领养老金申请表,经过审核批准后,可提前办理退休领养老金,一般交申请的第二个月就能领钱。”四方区洛阳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王淑青介绍,有的参加人可能身体好,会选择多缴费几年以提高养老金数额。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全覆盖,目前正在做参保登记工作,今年6月份将在政策新推行区市发放首批待遇,丧葬补贴政策将从1月1日开始实施,跟随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发放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