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过问案件”要看是否“履职需要”
  • 2011年02月22日 作者:
  • 【PDF版】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要求法院领导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以免引起社会公众及当事人怀疑,干扰办案工作。(2月21日《京华时报》) ?“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既是对社会外界打官司热衷于“找领导”、“托关系”潜规则的拒绝,也有利于法院领导摆脱世俗缠绕、超脱个案事务、有效履行职责的“权力归位”,更是对法官断案勇于向领导“打招呼”、“定调子”的干扰掣肘说“不”的间接授权。

    当然,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不随意过问案件”并不等于不能过问具体案件,问题的关键不在“是否过问”,而在于必须是因“履职需要”。(张玉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校自主招生别忘了城乡教育公平
应让老百姓多享央企红利
房地产团购暗藏权力寻租
>>声音
贵族化城市如何让百姓安心
“过问案件”要看是否“履职需要”
亚运建筑咋成了“橡皮泥”
何谓“优秀外来工子女”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