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1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徐振凯 记者 赵壁)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多次盗窃电动车的薛某和邓某提起公诉。二人连续偷盗6辆电动车均侥幸得手,就在他们将第7辆被盗电动车送修时,失主认出自己的车,并将前去提车的二人扭送至派出所。
据介绍,薛某和邓某家住本市李沧区,平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从2010年6月开始做起了偷盗电动车的行当。二人分工明确,每次都是邓某望风,薛某用开锁工具实施盗窃,得手后再用各种工具将车“改头换面”后出售变现。从2010年6月到8月这2个月的时间,他们多次作案并屡屡得手,共偷得6辆电动车。
当年8月28日下午1点,薛、邓二人来到位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的一个小区中,成功偷出了一辆枣红色雅马哈助力车。不过由于这辆车发动不了,他们只好把车暂放在小区附近的修车店修理,并约定傍晚6点来取车。下午4点时,该车失主周先生走出楼道,正准备骑车上班却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丢失了。碰巧的是,当他途经修车店时意外地看到了自己刚刚丢失的枣红色雅马哈助力车。在得知小偷会来取车后,周先生便和朋友在店里一直等候。一个小时后,薛某和邓某兴冲冲地来到修车店取车时,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周先生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