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冯砚农) “试用期工资1700元,每天工作8小时。”在看到这则招工信息后,从乳山来威海找工作的徐先生心动了。根据招工信息上提供的联系方式,徐先生找到了该工厂的招工点。然而,等待他的并不是广告上宣称的“低劳动强度、高工资”的美差。
徐先生说,根据招工广告上留的电话,他来到了该工厂位于汽车站附近的招工点。在登记录入各项信息后,招工点工作人员向他收取了200元的体检费和120元的劳动合同保障金,并派车将他送到了位于高区的工厂。“送我这一趟,还收了50元的油费。”到达工厂后徐先生发现,该工厂的名称与招工广告上并不相符,尽管试用期工资没变,但工作时间由承诺的8小时变成了10小时。该工厂一位看门的师傅告诉他,送他来的人并不是工厂专门负责招聘工人的员工,“他们是中介,专门靠介绍工人赚钱的。”
对此,记者与威海市就业办公室取得联系。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体检费是医疗卫生部门收,如果是单位组织的,单位代收也可以。对于劳动合同保障金是什么钱,他们也说不清楚,“正规单位是不会收这个钱的。”
根据徐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与该招工点负责人李先生取得联系。他解释说,送徐先生去的工厂是登广告的那家工厂的子公司。当记者表达了徐先生不愿在那工作想要退钱的意思后,李先生表示,劳动合同保障金可以退,但体检费只能退一部分。“体检费只有几十元,剩余的都是我们为应聘人员做登记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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