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1日讯(见习记者 王斌 通讯员 李美芹 钟彦宇) “感谢法官亲自将赔偿款送过来,并给我们提出了解决纠纷的方法,化解了我们兄弟姐妹之间因这笔赔偿款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老人的儿女们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春节前夕,广饶县法院道路巡回法庭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81岁的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接受治疗。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受理该案后,快速审结该案,并且在法院努力下,11万余元的赔偿款很快到位,打进了法院的案款过付专用账户。
然而,在当事人来法院办理案款过付手续时,法院发现其子女所携带的案款领取授权委托书有问题。经咨询承办法官得知,老人即本案原告共有9个子女,曾经因该笔赔偿款的领取问题发生过争执。且在领取案款时,老人的子女都分别带着老人的授权委托书前来领取,难辨真假。为了慎重起见,案件的承办法官与财务科的一名负责人,亲自上门将赔偿款送到老人手中。
2月15日下午,二人来到陈官乡高店村老人的家中。二人带着老人的相关证件到广饶农村商业银行以老人的名义开立了一个账户,后来又找来该村的村支书并召集起老人的9个子女,说明来意后,当场将存折交给老人。在对老人进行劝慰之后,二人又对老人的子女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经过反复耐心细致的沟通之后,9个子女最终都接受了广饶县法院法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