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刘彦朋 通讯员 卢文忠)河南男子闫某伙同李某在聊城沙镇盗窃近5万元财物后,逃回老家,不料其留在作案现场的烟头“出卖”了他,警方经对从烟头上提取的DNA鉴定,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1月5日,东昌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接到报警,称沙镇潘庄村村民潘先生家里1800枚仿真铜钱、一个仿真铜壶、四把仿古圈椅、一个仿古方桌被盗,涉案价值4.6万余元。四中队与技术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发现并提取了一枚烟头。
“我们把现场找到的烟头送往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检验,提取相关数据,并上传比对。”21日下午,办案民警说,检验人员通过在全国DNA数据库中筛选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闫某。民警告诉记者,28岁的闫某是河南省南乐县城关镇东街村人,刑警四中队立即与南乐警方联系,并于19日在南乐成功抓获闫某。
闫某对伙同李某(正在抓捕)窜至沙镇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