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2月22日讯(记者 张建丽) 济宁市直2010年底城镇退役士兵从2月23日起开始报到,时间截至3月23日。
据介绍,此次报到的对象为市直2010年底城镇退役士兵(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中央、省、市属单位工作,且户口在城区),到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民政局南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报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须携带以下证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退伍证》;《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户口本》、派出所开出的户口注销证明。另外,立功、伤残人员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