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据报道,珠海市的政协委员将骑自行车参会,在开幕式结束后,还将集体沿绿道骑行,向市民倡导低碳生活。
在自行车仍然是百姓重要出行工具的现实下,如果自行车的功能被忽略了,实际上就是公众交通工具选择权被侵犯。在举国上下宣传“无车日”的社会氛围中,政协委员带头骑自行车出行,向市民倡导低碳生活,具有绿色交通隐喻意义。
其实,除了经济指标以外,民众出行是否方便,也是衡量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是自行车大国,不少无车族对自行车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即便城市道路修得再好,小汽车再多,自行车仍然是很好的短程交通工具。但事实上,自行车的通行权利正在受到蚕食,与机动车相比,自行车明显缺乏足够的行驶空间与停车场所。当自行车与汽车在同一条道上通行时,自行车只是处于“弱势群体”地位,拿什么保证自行车人的权利呢?
当然,除了蚕食自行车道以外,影响绿色出行方式深入人心的瓶颈还在于城市公共交通不发达。这依赖于城市建立完善、快捷的公交系统。比如,给予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倡导公交优先的社会氛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质量,让市民切实感受到公交经济实惠、效率高的优点。烟台市推行的公共自行车也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进一步说,城市不仅要注重设立自行车道,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细致的配套措施,保证自行车的路权,帮助自行车族重新树立上路的信心。避免“自行车道好建,自行车路权难还”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