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2日讯(记者张琪 通讯员 袁圣凯李娜)22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的新聘任道路交通安全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上获悉,2010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7.7万起,其中,酒后驾驶6365起、列全省第一。
在会上,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治平介绍,近年来交警部门开展的“迅雷”行动、“风暴”行动、“利剑”行动,声势之大、力度之强,都是前所未有的。同时,严格落实支队、大队、中队领导每人每周至少2天、3天、5天上路的“235”巡查模式,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零容忍”、“上限处罚”的要求。2010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7.7万起,其中,酒后驾驶6365起、列全省第一,醉酒驾驶544起,行政拘留1728人。
另外,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目前烟台市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交警部门正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把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实行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与市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目前,全市道路已设置中央隔离护栏523公里,设置后因正面相撞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0%。同时,为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投资400余万元建成了现代化的交警指挥中心。去年,又在全市42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了9处高清卡口,在全市2200公里的国省道新建了85个电视监控、28处卡口;投资60余万元建成集违法抓拍、查缉布控等功能于一体的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目前,通过电子警察、电视监控等科技装备抓拍的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已占到交通违法行为总数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