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春节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通知》,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税率从20%下调到10%。这也是自2006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批准实施以来的首次下调,唯一的受益者是信息技术产品。
此前,我国海关部门是按照国务院2006年批准实施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对进境旅客所携带的应税物品进行收税的,进境物品税包含了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境物品税税率共分4档,其中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的税率为20%。而在这次的调整中,则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税率从原先的20%税率档归至10%税率档。
面对争议,海关总署相关人士回应,称依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计算机类产品的进口税率就是20%。不过海关总署人士当时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快《完税价格表》调整和发布频率,海关总署会定期对《完税价格表》中常见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使其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iPad事件虽说是导火索,但是此次进境物品税的调整有大背景的衬托,这就是今年国家对“促进口”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