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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贵重物品要保值托运
  • 2011年02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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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运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差,导致托运物品磕碰破损、丢失等问题。问题出现后,经营者又百般推卸责任,为消费者索赔损失设置种种障碍,成快递业投诉的焦点问题。”据济宁市消协投诉资料显示,自去年以来,全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此类投诉达120余起,因托运服务质量差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5.8万余元。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首先,消费者在托运物品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投诉率低的诚信物流企业。其次,贵重物品一定要保值托运,易碎物品要牢固稳妥包装,必要时交托运方进行特别处理。再次,消费者取货时应当面打开包装,发现有短缺或损毁,应当面向物运方商讨赔偿事宜。对物运方单方制定的不合理霸王条款要敢于说“不”。另外,在办理托运时,应索取发票单据等凭证,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尽快与物运方进行交涉或向当地消协投诉。 本报记者 李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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