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3日讯(记者张浩 通讯员 孙冰洁)23日,记者从坊子质监局了解到,坊子质监分局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并与7家食品企业签下责任承诺书,拒绝“地沟油”流向市民餐桌。
据坊子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辖区内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法人员进行了上门检查,详细地检查了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情况。并提醒消费者注意,在购买时需留意包括查验销售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此来严把食用油进货关、储存关和销售关,杜绝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用油流入生产领域,端上市民餐桌。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除了对企业进行检查外,还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使用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以此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此次行动,坊子质监局共检查生产植物油企业1家,在生产中使用植物油企业6家,与辖区内的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承诺书,企业也作出承诺,不采购、藏匿、生产、使用“地沟油”。至目前为止,检查结果良好,未发现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食用油和来路不明的食用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