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徐乐静) 28日上午,记者从颐河上筑小区的业主那里了解到,本报24日报道的《小区未验收 咋就要交房?》—事有了新进展。因小区未经综合验收,德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已责令开发商停止交房。小区开发商也书面承认对小区业主构成了违约。
2010年12月31日,德州市颐河上筑小区未进行综合验收,开发商便给业主交房,业主担心房子质量不过关,不敢拿钥匙。本报报道之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2月25日,德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再次责令开发商停止交房。
安然集团齐经理告诉记者,颐河上筑小区是安然集团第—次建设高层建筑,本来以为验收手续与多层差不多,不承想光消防验收手续就复杂很多。由于小区消防须等车库建成之后统—验收,所以—直没能进行综合验收。
“我们也不是不理解开发商,只是他们在遇到事情的时候都避而不见,其实只要和我们说清楚,我们也能理解。”小区业主刘女士说,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商签了“关于颐河上筑住宅区存在问题承诺书”,保证小区建筑质量合格,并答复最迟不超过“五—”交房。
记者在“承诺书”上看到,开发商安然集团承认已对小区业主构成了违约,并表示会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及解决所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我们会在交房之前与业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们会按法院的判决来赔付相应的金额。”齐经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