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8日讯(记者闫丽君 通讯员 丛堃 王斌 杨永忠)一女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八级伤残,因落实工伤待遇等事项与单位发生争议。日前,在开发区劳动仲裁院的调解下,该女工获得9万元伤残待遇赔付,成为开发区历史上赔付数额最大、时间最短的一次仲裁案件。
苗女士今年22周岁,开发区人。2008年4月的一天,她上班路上发生车祸,受了重伤。2010年10月20日,经开发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苗某的负伤为八级伤残,无护理依赖。
住院后,苗女士找到单位要求赔付,结果双方因工伤待遇协商未果,无奈下苗女士申诉到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请求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67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968元,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和2009年5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间的工资以及各项医疗费、鉴定费等十几万元。
接诉后,开发区劳动仲裁院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并多次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和解协议:除去之前已经兑付的2万元医疗费外,单位同意再一次性支付苗某人民币9万元,双方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关手续,此后双方就劳动争议问题及工伤待遇事项互不追究。据悉,高达9万元的一次性赔付数额,在开发区劳动仲裁史算是数额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