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3、上年家庭收入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以下;4、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以上;5、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6、当年度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家庭或上年度工会部门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实属本人房屋而房产证在他人名下或者未办房产证的,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两处以上房屋的,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
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除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四)城镇低保户和特困户中的无房户;(五)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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