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2月28日讯(记者 熊正君 通讯员苏海东 段玉东)家住新泰的曹女士高高兴兴来参加朋友的婚礼,想在婚礼上喷洒彩条瓶来个天女散花,但是彩条瓶突然爆炸,爆裂的瓶底扎伤左眼,致使她的左眼失明,被鉴定为伤残六级。
2010年12月份,家住新泰市泉沟镇的市民曹女士参加朋友的婚礼。在婚礼现场,她兴奋地向新人喷洒彩条,刚按下喷头,彩条瓶突然爆炸,爆裂的瓶底溅到她的脸上,把她的左眼扎伤,致使她的左眼失明。经过医疗部门鉴定,确认为伤残六级。面对飞来之祸,作为受害者的曹女士想到了投诉,但由于该彩条瓶是广东省惠州市华汇精细化工厂生产的“乐乐牌彩条”,通过电话无法方便地将事情说清楚,而且路途又遥远,这让曹女士一家犯了难,于是她们向新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新泰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受理后,经过调查与该生产厂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取得联系,使事情得到初步解决,生产厂家支付给曹女士3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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