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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
《住房保障法》晚出不如早出
  • 2011年03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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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伟程。 李萌博 摄

    本报北京3月5日讯(特派记者 李萌博) “尽管近年来国家不断推出房产调控政策和措施,但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在具体执行中有很大的随意性,所以,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的住房保障立法议案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住房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保障公民基本住房权益的法律体系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杨伟程开门见山地表示,国家不断出台的房产调控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一定的随意性,从长远来看,必须用法律来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

    实际上,《住房保障法》于2008年11月已经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但至今仍然没有正式出台。对此,杨伟程代表表示,《住房保障法》的制定和出台,势必要牵涉到社会各方的利益问题,这也是该法迟迟未出台的原因,但他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该法的制定出台已经迫在眉睫,与其晚出,不如早出。越早出越主动,其中具体法律条文还可以在出台之后,进行不断完善和细化。”

    “《住房保障法》主要是把一些好的政策和一些地方好的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产生普遍的约束力。”杨伟程代表认为,《住房保障法》首先应该确定国家实施基本的住房保障制度,该制度的标准可以结合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制定。同时,国家应针对不同收入群体提供住房的保障,尤其是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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