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 刘玉彩)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青岛市人社局将开展201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连续两年不年检的将被撤销办学许可。
记者了解到,此次年检将围绕机构设置、教育教学活动、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教职工配备、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还将加强对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状况的检查,要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全面反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办学经费使用、发展基金提取、合理回报处理、收费备案等方面的状况,接受审批机关检查。
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检查的,将认定为“年检不合格”。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予以撤销办学资格并公告。
具体办法请登录“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查询。咨询、投诉电话:8580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