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 伟伟 通讯员 陈洁)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市社保处提醒参保单位,尚未办理申报的市直参保单位应于2011年3月20日前到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该项业务,以免影响正常的社保缴费工作。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计发水平,关系到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转部分。市社保处要求各参保单位据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各参保单位可到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工资申报明细表》,据实填写申报内容,经职工本人审核签字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后,加盖本单位纪检公章(或工会公章),连同有关会计资料提报给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