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7日讯(记者 王颜)7日,记者从泰山区教育局获悉,2011年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从3月8日起开始认证。在认证过程中,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果条件不够或属往年作弊人员不能报名。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泰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开始认定,认定范围主要是:户籍在泰山区分局所辖派出所(无正式工作单位,非在校应届毕业生,无签订劳动合同者);驻地在泰山区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驻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者;泰山区驻地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主要有山东服装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大学老校、泰山医学院老校、山东农业大学,并于2011年6月毕业者。
认定时间为3月8日—11日,3月14日———15日,地点设立在泰山区公共行务服务中心。需要注意的是,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果条件不够或属往年作弊人员请不要报名,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凭毕业证领取两科考试合格证,在校非应届毕业生请不要报名。所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