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7日讯(记者 许君丽) 近日,记者从荣成市民政局获悉,去年,该市在全省县级市率先建立起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制度,共为233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费168万元,资助或减免医疗费20多万元,使他们衣食无忧、住有其屋、病有所医。
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城镇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为切实解决城镇“三无”人员保障标准低、制度不规范等问题,2010年,荣成市出台《关于做好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县级市率先建立起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制度,主要从生活、居住、医疗三个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