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热线消息(本报记者 左肖)放寒假前把自行车放在宿舍,开学后却发现,自行车被搬到其它校区统一存放,想领回自行车,必须先交钱。
10日,临沂大学西校区的一名学生打来热线称,寒假前很多学生都把自行车放在自己宿舍里。开学回来以后却发现自行车不见了,后来才知道,原来自行车都被宿舍管理人员统一存放到了北校区。学生们想领回自行车,却被楼长告知,要领车需交100元的停放费。
当记者在学校采访时,学校的学生告诉记者,最近几天,“领车费”变成了30元,部分同学交了钱,却没有收据和发票。
记者以学生朋友身份询问了5号楼楼管刘淑珍,她告诉记者,放假前学校里开会强调,不允许把自行车放在宿舍里。领自行车时如果跟收费的人讲讲价,20元也有可能领回来。
记者咨询了临沂大学宣传部的何先生,他表示西校区可能因为装修,才把自行车放到了北校区保卫值班室的自行车车棚保管起来了。
10日晚,记者又得到消息,学工部陈主任通知自行车还被扣着的学生,11日上午可以去推自行车,不用收费,但是此前交过钱的同学退不退钱,还没得到通知。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彭海律师表示,如果学校里因为内部规章制度或者装修等问题,把自行车移到别的地方进行统一管理,并能够及时返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收费必须要持有有关部门的条文,学校收费需要有依据,自行车保管毕竟不是学校的经营项目,没有条文的收费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