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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
《汽车管理召回条例》年内出台
  • 2011年03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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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在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发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特派记者 李文鹏 刘红杰)13日,在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记者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明确表示,按照现有计划,《汽车管理召回条例》将在今年年内出台,为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依据。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提出,在近期的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方面起初忽略了中国消费者,后来在质检总局的干涉下,最终才有了回应。除此之外,在召回方面,还有国际上的其他大企业也曾忽略过中国的消费者。

    “应该说,丰田汽车在全球的召回,质检总局出面干预,有效地保护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这项工作是有效的。对于潜在的一些安全风险,我们正在组织专家和有关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研判。”对于丰田近期的召回事件,刘平均回应说。

    刘平均介绍,我国2010年汽车召回的总数累计达到117.7万辆,其中进口汽车召回17.6万辆,国产合资品牌的汽车召回96.2万辆,自主品牌汽车召回3.9万辆。“中国对于进口汽车、合资品牌的汽车和自主品牌汽车的召回管理始终是一视同仁的。” 

    “在制度建设上,法制办对《汽车管理召回条例》的出台非常重视,最近我们连续召开了几次专门会议,目前的计划是这个条例能够在今年出台。”刘平均明确表示,《汽车管理召回条例》的出台将会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为有利的法律保护。

    除此之外,刘平均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还特别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假冒伪劣犯罪的惩处力度。“现在的法律规定是5万元才能够移交公检法,我们建议把假冒伪劣的犯罪行为由结果罪修改成行为罪,凡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犯罪,不论数据大小,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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