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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标价10.6元超市却收21.8元
一消费者据此向大润发索要5倍赔偿
  • 2011年03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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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线索提供人王女士50元

    购物小票上显示的不同价格。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见习记者 王敏 实习生曲彦霖)买了一瓶标价10.6元的酱油,回家后却发现购物小票显示是21.8元。市民王女士认为这是价格欺诈,作为卖家的大润发超市应该支付她5倍赔偿,但双方对此难以达成一致。

    家住鹿鸣小区的王女士前阵子在大润发超市购物时,正好遇到味达美味极鲜酱油在搞促销活动,两瓶1L的组合装21.8元,而单瓶却只卖10.6元。比较后,王女士从货架上拿了单瓶装。回到家后,王女士发现小票上的价格却是21.8元。王女士第二天又来到大润发超市,在同一位置买了瓶与昨天外观一样的味达美酱油,这次小票上打出了10.6元。

    王女士找到服务台,服务人员称,王女士买的酱油不是价格打错了,而是少拿了一瓶赠品,超市只能把她没有拿走的那瓶赠品赔给她。最终,双方在5倍赔偿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

    3月10日,在王女士家里,记者看到了她买的两瓶酱油和两张购物小票。王女士指着小票上打印的两个不同的价格对记者说:“商家这么做,难道不属于价格欺诈吗?”

    随后,记者来到大润发超市询问此事,客服部的崔经理告诉记者,超市绝没有刻意欺诈顾客。根据相关规定,超市可以补给王女士一瓶赠品酱油,或者在30天内为她无偿退货。

    针对此事,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马洪亮律师认为,如果超市能证明这种情况是顾客原因造成的,应将赠品补给消费者,或为其退货;但如果超市工作人员故意将商品放错位置,则构成欺诈行为,需要对消费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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