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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着钱包该不该直接归还失主?
“做好事背贼名”的说法“惊”了好心人
  • 2011年03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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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孙淑玉 实习生 毕文竹

    近日,家住文化路的刘大叔捡到一个钱包,辛辛苦苦找到失主,本来心里乐呵呵地以为做了件好事,但在送走失主之后,听到的一些故事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好心归还钱包反倒有可能被当成小偷!刘大叔担心做好事会背上贼名。

    还包日记

    辛苦找了四天终于找到失主

    8日,经过多天的寻找,刘大叔终于找到了钱包的失主,把钱包交给失主的那一刻,刘大叔长舒了一口气。

    “包里有驾驶证,办起来很麻烦。”4日,刘大叔在自家住宅楼三楼的窗台上捡到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一张驾驶证和一封证明信。因为找不到证明信上的地址,刘大叔带着钱包来到白石路派出所打听,循着民警的指示,刘大叔找了很久,才找到失主李女士的家。

    “我找过去的时候,家里没人。”无奈,刘大叔只好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写在纸条上,贴到了李女士的门上。8日上午,李女士电话联系上刘大叔,在文化路附近一家文具店门口,拿回了丢失的钱包。

    尽管李女士多次口头对刘大叔表示了感谢,但目睹还钱包这一过程的一位市民却认为,那些证件补办起来确实很麻烦,刘大叔为这事跑了不少腿,也花了不少钱,那个失主只是简单地向他道谢,有些不近人情。“照理说,起码要把车费包了吧!”他这样说。

    但在送走失主之后,听到文具店的老板姜先生的一些说法后,刘大叔庆幸没要钱,“要不,还指不定别人怎么想呢!”

    前车之鉴

    还钱包要点钱易被当成小偷

    主动归还丢失的钱包是好事,但向失主要钱,就很容易被认为是小偷,想挣双份钱。9日,记者来到文化路附近的玉兴文具店,店主姜先生给记者讲述了他开店期间听闻的一起“归还案”。

    家住文化路的李先生,在工作单位门口,车玻璃被小偷敲碎,价值800多元的鳄鱼牌钱包被“顺手牵羊”。没想到几天之后,他就接到陌生电话称捡到了钱包。等李先生拿到钱包时,里面的钱已经不见了,但他还是被要求付了200元“辛苦费”。“虽然没有证据,但李先生当时就怀疑是小偷送的钱包。”姜先生说。

    记者采访发现,认为“还人家钱包还得要钱就是小偷”的市民不在少数。“有时候谁也说不好,要钱的究竟是好人还是小偷,可能一要钱就容易被怀疑吧。”姜先生若有所思地说。

    但这其中似乎也有“特例”。一名在莱山区上学的女生钱包丢了之后,有位男士自称捡到了钱包,交200块钱就会把钱包送过来。这名女生因怀疑那位男士的身份,并没有去取,但几天后没拿到钱的男士依然把钱包送到了学校的传达室。

    市民讨论

    如果有人主动还钱包最好还是防着点

    9日,记者在文化路、翡翠小区和市内一些公交站点,进行了随机采访。对有人主动打电话归还钱包的做法,尽管多数市民并没有亲身经历,但多数市民持警惕态度。“找个朋友陪你去”、“约到人流密集的地方归还”是不少市民的首选。

    “千万不要一个人过去,最好找人陪着,多少得防着点,以免遇到坏人。”在海滨小区附近等车的于先生说,不行就找民警陪着一起去。

    “最好的办法是,去的时候多找几个人,带些水果,人家大老远的为咱送钱包不容易,也得谢谢人家。”赵女士认为可以采取折中的办法,注意措辞。

    在采访过程中,“做好事背贼名”的说法,让不少捡到钱包表示会直接还给失主的市民心生犹豫。如何既做了好事,又不会留下“把柄”?有市民提出,捡到钱包后,可以上交给民警,让民警来处理,自己出头,难保其他人没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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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着钱包该不该直接归还失主?
居民有啥不懂的都来找她
这下可过足了戏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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