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讯(见习记者 姜海姣)由日照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主办的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第二批争创“零投诉”活动先进单位、优秀调解员表彰大会于3月12日举行。很多消费者来到活动现场进行咨询、投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与往年相比,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更强,维权知识也更加专业。
来自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并为消费者讲解和传授真假商品的识别知识。
“我的手机刚买两个月就修了两次,现在又坏了,按‘三包’规定应该给我免费换一个新的,可是店里不同意。”在活动现场,一位女士向工商部门申诉。对此,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专业性越来越强,对相关的维权规定也有所了解,“很多人在申诉前都查询过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且知道该怎样去维权。”
吴先生在接受质监部门发送的宣传单页时不忘叮嘱工作人员,“我知道你们质监部门是监管生产环节的,希望你们能从源头管好我们的生活用品,像‘黑心棉’之类一定要狠狠地查。”
本次纪念活动重点突出“消费与民生”主题,旨在提高消费者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全市共有32家单位被评为日照市第二批争创“零投诉”活动先进单位、32人被评为优秀调解员并受到表彰。
全市工商系统与消协组织2010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投诉65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日照市消费维权的做法被省消协评为2010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创新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