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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竟卖黑心土豆》追踪>>工商部门迅速反应,市场进行紧急排查
黑心土豆已没收销毁
  • 2011年03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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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未发现“黑心土豆”。 本报记者 李倩 摄

    本报济宁3月13日讯(记者 李倩 见习记者 韩玉贤) 本报3月11日A10版刊发了《批发市场竟卖黑心土豆》一稿后,当地工商部门迅速反应,对该市场进行紧急排查,并将查获的几十斤“黑心土豆”没收销毁。同时,济宁市相关部门将协同进行集中检查,防止“黑心土豆”流入市场。

    11日,记者再次赶到济宁振宇蔬菜批发市场时,那些卖相丑陋的“黑心土豆”已难觅踪影。几个相连的蔬菜摊销售的土豆也未发现异常。“我们发现市场内部分摊点销售黑心土豆后,立刻做了没收处理。所有‘黑心土豆’将作为垃圾统一销毁。”振宇蔬菜批发市场管理中心经理续一军说,下一步他们将加强白天巡查的频率和人手,让批发商引以为戒,防止这类行为的发生。

    11日下午3点,济宁市工商管理部门市场科执法人员,对振宇蔬菜批发市场内的土豆摊点进行了仔细排查。同时,针对蔬菜批发市场的另一个源头,市中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又对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排查,市场内销售的土豆大都来自沂蒙、山西、东北等地,检查均未发现“黑心土豆”。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工商管理局市场科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跟批发市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近日工商部门将联合农业、药监等部门,加大对蔬菜市场土豆批发、销售的排查力度,从源头切断不健康食品的流通渠道。“此外,蔬菜市场管理办公室作为第一责任人,应该首先对进入自己市场的蔬菜进行把关和检测,工商部门也加强对蔬菜市场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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