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13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刘鹏 蔡德泉) 强化围填海项目平面设计,严格控制人工岸线,限制顺岸平推式填海,鼓励建设离岸人工岛群……近日,威海有了规范围填海管理意见,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凡不符合用海规范的,一律退办。
据了解,为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海域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蓝色经济区发展,日前,威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围填海管理的意见》,从规划、论证、预审、监管等各环节入手,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持把围填海区域的规划作为全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明确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实行集中用海、节约用海。
对于围填海项目准入严格把关,主要采取建立围填海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的初审把关。对围填海项目用海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凡用海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或虽符合规划、产业政策而用海理由不充分的项目一律退办;对项目选址位于海洋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或破坏沙滩、礁石、岛屿资源,或对海洋环境和景观造成较大影响、用海面积和占用岸线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责令项目单位调整,满足要求后方可受理。强化围填海项目平面设计,严格控制人工岸线,限制顺岸平推式填海,鼓励建设离岸人工岛群。建立资质单位论证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对资质单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制虚假报告等行为的,限制其进入威海市海洋技术服务市场。
同时,填海工程施工报告备案、海域动态监测与跟踪监管、围填海竣工验收等制度,凡是不符合三项制度要求的将提请审批机关延缓验收,待达到整改要求及案件审结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