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13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王宝玉) “20元一个的地摊货,他竟收了孩子160。”日前,荣成市民于先生6岁的儿子在自家门口的小店里花370元买了三个悠悠球。得知儿子被摊主欺骗,于先生十分恼火。10日,经荣成消协调解,店主马某同意退货。
于先生说,自己平时会将家里的零花钱放在床底下,前几天发现床底下的钱少了六百。经询问发现,这钱是被6岁的儿子拿去了,而且分别以110、100、160元的价格在家门口的小卖店里买了三个悠悠球。
花370元买了三个每个只值20元的悠悠球,于先生非常气愤,他找到小卖店理论,要求退货,被店主马某拒绝。此后,于先生多次找马某协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3月10日,于先生将马某投诉至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得知,店主马某确曾卖给于先生的儿子三个悠悠球,对于悠悠球的价格,马某则表示“这种事情,他愿买,我愿卖,谁能有钱不赚呢。”对此,消协工作人员当即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先生6岁的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不能购买大额商品。后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马某当场将货款如数退给了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