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尽告知义务 侵害市民知情权
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被盗车
  • 2011年03月14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威海3月13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李玮) 市民刘女士的车被盗,保险公司却只赔偿80%的损失。消协认定,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经调解后,保险公司最终对刘女士进行了100%赔付。

    2009年,刘女士购买了一辆新车,在某保险公司进行了多种险种的投保。保险期满后又进行续保。日前,刘女士的爱车被盗。她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只能得到80%的赔偿,保险公司还强调赔偿细则合同里都有注明。刘女士仔细看合同后,发现20%的免赔率已经列在了保险格式的合同里。“当初购买保险时,保险代理人没说被盗险只赔付80%,还一再强调所有保单都是100%赔付。” 刘女士认为保险代理人对消费者解释不到位,存在一定的欺诈性。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代理人未向刘女士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情况,未尽到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3月8日,经环翠区消协的多次调解,保险公司对刘女士进行了100%的赔付。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持续三天大风 气温降至零下
白菜两毛一斤仍愁卖
75个地埋式垃圾箱动工
审车通不过?伪造查验表
出国不成四万押金被扣
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被盗车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