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13日讯茌平县的孙先生开了一家超市,2010年11月,王某购买了一台高压锅,两个月后出了问题,找孙先生退货,孙先生以拿不出发票为由不予退换。王某纠集了一帮社会青年,到店中闹事。律师说,卖家收集证据后可起诉。
孙先生说,王某不拿发票就要换锅,怎么能证明是从他的超市里买的。因此拒绝了王某的退货要求。
事后不到三天,王某带着一帮社会青年来到孙某的店前,在店中不断翻看东西,并称“超市里东西都有毛病”引来不少人围观。此后,店里的生意大不如从前。他想让王某赔偿损失并恢复名誉,不知道该怎么走法律途径。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郭子凯说,孙先生可以找当时的录像画面或证人等证据,至于店中生意的受影响的情况,不好统计,可以看营业额变化状况等,如果很明显,可能说明情况。证据齐备后,就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听了郭律师的建议后,孙先生准备回去搜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