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十一
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会议
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要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