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游泳次卡被当成年卡,用一年被作废
德州消费者李女士来到市消保委投诉。李女士称,从德州某游泳会馆开业后,自己就一直在这里消费,一开始自己办理的是游泳年卡。但由于自己经常出差,一年也没用几次就过期了。2009年6月底,李女士再次去办卡的时候,该会馆的工作人员建议说,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办理年卡并不划算,推荐李女士办理次卡,该卡一次性充值1500元,有五十次消费权限。李女士觉得比较合理就办理了次卡。
2010年6月初,李女士持卡到会馆游泳,被告知次卡已过期,当时李女士工作繁忙没有时间追问。当李女士7月初再次询问的时候,会馆工作人员经查询却改变了说法,称李女士的卡是6月30日过期的。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会馆负责人最终同意李女士使用剩下的消费次数。
案例七
宝宝爬行比赛,奖品竟是过期饼干
2010年9月12日,庆云县城区某母婴用品店举办了一场宝宝爬行比赛活动,对现场参与的十多个宝宝分别赠送了某品牌磨牙棒饼干。可当家长们回去满怀欣喜地打开时,发现赠送的磨牙棒饼干竟然是过期食品。家长们既气愤又窝心,遂找到该母婴用品店讨说法。但该母婴用品店负责人表示,举办此次活动的是该品牌磨牙棒饼干的代理商,该店只是为其提供场所。家长们遂与磨牙棒饼干的代理商联系,结果该代理商竟答复说,“早就知道赠品是过期的,要不是过期的,谁会赠送啊!”家长们气愤难耐,立即投诉到庆云县消协。
经消协调查赠送的磨牙棒饼干已过保质期近2个月。最终消费者得到商家100元赔偿。
案例八
装修公司违约,拖延工期惹纠纷
2010年7月28日,消费者张先生委托庆云县城某装修公司装饰装修其刚买的新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了合同,工期为50天,从2010年7月28日至9月18日。
然而,转眼五十天过去了,工程没有如期完成。看到这样的“半拉子”工程,张先生很气愤,随即要求装修公司立刻停工,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但装修公司却表示,工期太短,若延长30天工期,绝对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又过了一个月,张先生家的新房还是没有装修完毕。无奈之下,2010年12月17日,张先生来到庆云县消保委投诉。
最终,在庆云县消保委的调解下,装修公司承认错误,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九
劣质种子致玉米减产,农户投诉获赔偿
庆云县尚堂镇李赤成村村民李先生在庆云县某种子经销店购买了某品牌玉米种60斤,种植面积11亩。等玉米幼苗长出来后,李先生发现地里的玉米幼苗出现了长势慢、成活率低的现象。收获时,李先生家的玉米仅收了50%,玉米棒又短又细,颗粒也不饱满。
李先生随即找到该种子经销店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可经销店老板却以李先生自己种植不当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2010年11月13日,李先生只好找到庆云县消保委。庆云县消保委调查确认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协调,该种子经销店一次性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5000元。
案例十
到驾校报名已半年,学车还没影
2010年10月24日,消费者任某来到临邑县消协投诉,称其与工友共三人于2010年2月份在临邑县县城一驾校报名处,缴纳学费后报名学习驾驶,驾校承诺3个月后他们就能拿到驾照。但半年时间过去后,因为校方原因,任某等三人连理论考试也没能参加。气愤之下,三人申请退学,要求驾校退回报名费。驾校称要每人扣除1000元的损失费。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任某代表三人来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在消协的努力下,驾校最终与任某等达成调解协议,校方扣除每人200元档案材料费后其余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