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4点左右,我们接到报警,说是一位顾客在一家餐馆里吃饭,吃完饭后钱包忘在餐馆里了,里面有许多钱,联系不到失主,这位报警人也很着急。
5分钟左右,我们赶到位于红星西路与济安桥路附近的这家餐馆,是家甏肉干饭的小餐馆,报警人叫张翔,是这里的工作人员。中午12点左右,一位顾客在这吃饭,把黑色的皮包放在马扎上,然后推到桌子下面,吃完饭后把皮包忘在这家餐馆了。
我们见到张翔时,他脸色有点红,显得很着急,钱包里具体有多少钱,他也不知道。接到这样的报警,我们因他的正义行为挺感动的,经过核查,里面有两万多元钱。 通过皮包里的驾驶证,知道失主是南张街道办事处某村的居民,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这位失主。这位失主姓刘,25岁左右,当天上午来济宁办事,没想到把钱忘在餐馆。我们把钱包还给失主时,他一再地感谢我们和张翔,并要给张翔一定报酬,但被张翔婉言拒绝了。 本报记者 范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