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14日讯(记者 冯砚农) 市民潘先生2010年在经区某大型商场办了一张“优惠卡”。激活后还没来得及使用,便收到了商场催缴“已欠年费36元”的短信,“一次都没用过就收年费,这种做法我很难接受”。
潘先生说,2010年10月他到该商场购物,消费1000余元后收银台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办张“优惠卡”。根据商场工作人员的介绍,潘先生填完了登记表。没过多久,“优惠卡”邮寄到了潘先生手中。
春节期间,潘先生记起了这张“优惠卡”,便根据指示流程进行了电话激活。3月9日,潘先生收到了商场发来的一条短信,“说我已经欠年费36元,需要尽快交清”。潘先生拨打了该商场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要激活了就要交36元年费,邮寄该卡的信封里有明确的服务条款。”
对于商场工作人员的答复,潘先生非常上火。他找出商场邮寄优惠卡时所用的信封仔细检查发现,在信封内夹着一张长约20厘米宽约6厘米的纸条,纸条上字体非常小,几乎不能分辨。“年轻人的视力勉强可以看清楚,我这个年纪或者是岁数更大的人,几乎看不到。”
14日,记者与该商场客服部取得联系,客服部工作人员戚先生说,办卡时工作人员都会提醒消费者,另外宣传单页和申请表上也注明了需要交纳年费。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与北京总部联系。
14日下午,潘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接到了该商场北京总部客服人员的电话,表示商场针对潘先生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可以不交年费把卡退掉。”对于商场的处理结果,潘先生表示比较满意。但是对于其他一些像他一样稀里糊涂办卡的市民,潘先生表示有点担心。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邹丹律师提醒,日常生活中无论办理任何手续,只要签字就需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以免给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