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今天,就是我的新房大修的时间,我印象很深刻!”3月14日,消费者小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纠纷尽管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最终事情得到了解决。小宋说:“作为消费者而言,很简单,我们就要求与商家进行平等对话,别无他求!”。
“一年的时间来维权,辛酸自知”
新房装修了一年多,现在仍在装修。小宋新房装修的问题,为他平添了一年多的烦恼。
“2009年11月份,新装修的房子就起皮。”小宋回忆说,随后找到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对方就开始扯皮,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
小宋不肯就此罢休,接连与装修公司进行交涉。装修公司回复说,同意重新装修,但仅仅是口头答应,并没有付诸行动。
“半年的时间,我直接去找装修公司或电话联系不下20次,但对方始终没有任何行动。”小宋气愤地说。
在小宋的不断努力下,装修公司同意返修。“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我们全家住在阳台上,个中滋味,只有自己去体会!”小宋说。
原本认为返修之后,新房会恢复理想的状态,但事情远没有小宋想得那么简单。
一个月之后,房屋再次起皮、脱落,这让小宋难以接受。
“我不同意返修了,直接要求赔偿。我提出的要求是装修公司赔偿我们1万元钱。”小宋如是说。
装修公司仍给小宋玩起了“太极”。第一次去协商,装修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说:“不用1万,8000就行!”,但事情过了一段时间,装修公司仍没有行动。
“第二次,我母亲去的,装修公司答应赔偿6000元钱。”小宋说,他感觉装修公司有意在捉弄他们,根本不把他们新房装修的损失放在心上。
事情不能一直这么拖下去,何时才是个结束?小宋心里没有底。
“不求助部门,老板不会露面”
小宋和他的家人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明知自己吃了亏,多次维权,却没有任何结果。
2010年8月,小宋将装修的烦恼投诉至兰山消费者协会。
“消协对我们消费者的事情很负责任,开了三次调解的单子,但装修公司只派来一个不管事的人来应付,所以三次调解均没谈妥!”小宋介绍说。
小宋的消费维权失去了方向。
“努力了大半年,最终装修公司的老板都不肯露面,谈何解决?”小宋在当时显得有些焦躁。
消协的工作人员劝慰小宋,不要灰心,事情总会得到解决。
“我现在非常感激消协工作人员,因为他们确实把我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小宋说。
为了小宋的事情得以妥善解决,消协工作人员又出面联系了临沂当地的新闻媒体,打算给这家装修公司进行曝光。
在各个部门的压力下,该装修公司的老板终于露面了,答应赔偿小宋1万元的经济损失。
“我们要的是商家的一个态度”
2011年3月,小宋在兰山消协的帮助下拿到了1万元的赔偿金。
“其实损失又何止1万元呢?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只是想讨个说法。”小宋告诉记者,他最初找装修公司,就是为了讨个说法。
“确切地说,我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想要的是商家的一个态度,我也不想用一年的时间来维权!”小宋补充说。
问题终于解决了,小宋坦言,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应该是一种和谐的相处关系,而不是这种不正常的交涉关系。
经历了这次装修之事,小宋对装修显得比较“专业”,他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广大消费者说,装修房子是件大事,一定要谨慎。装修之前,消费者要先充分了解装修的有关常识,做到有备无患。其次,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如果选择小公司或游击队装修,出现问题,维权很难;选择了正规的装修公司,也不代表万事大吉,装修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避免装修公司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阅读装修公司的装修合同。一般而言,合同的条文均站在装修公司的立场,有失公允。消费者签订合同,应选择严谨的消费合同,明确责任和赔偿等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孙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