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14日讯(见习记者 赵寰)一市民购买家具时,因卖家不能出示家具使用说明书,而拒绝购买家具。记者走访了解到,很多商家并不能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而消费者对此也缺乏了解。
12日,市民程先生到鸿顺家具城购买家具,在香港皇朝家私专柜选中一张床和一套橱柜。交订金时,程先生询问能否提供家具说明书,服务员表示有安装说明书,但使用说明书没有。
程先生表示,按规定,家具店应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使用说明书,没有说明书,他不会购买。售货员因已和程先生谈好价格,现在却以没有说明书为由拒绝购买,对此非常不解。
据了解,2005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中规定,强制实行使用说明书制度,要求商家在销售家具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上须标明家具名称、原辅材料、家具规格尺寸、有害物质限量是否符合标准,以及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执行标准、家具质量等级、生产单位及联系方式。
记者走访几家大型家具商场,当向售货员询问使用说明书时,大多售货员表示从来没见过使用说明书,只有安装说明书。宜家家具城一家具店工作人员说,说明书只有在原包装内才有,样品附带的说明书早弄丢了。
几位在家具店选购家具的市民表示,对《家具使用说明书》并不太清楚。“对家具的好坏,主要看牌子,不知道家具使用说明书这项规定。”
市质监局质量科工作人员表示,购买家具要根据使用说明书了解家具的内在质量和有害物质限量,如果说明书存在名不副实的欺骗行为,该说明书将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依据,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