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赵伟 尹明亮 实习生 马聪)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3·15”,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利用这个日子大搞宣传促销活动。有市民质疑,“3·15”到底是消费者的节日还是商家的节日?是维权日还是促销日?
“3·15 消费者的黄金周”、“3·15 感恩回馈周”、“3·15 使顾客得到最大实惠”……15日,记者在泉城路看到,不少商家都在这一天打出了“3·15”口号,并推出了各种优惠活动。
一家电卖场“保证”购物享最低,凭会员卡购物,并享各种家电折扣;一手机店推出了“满500送1200元大礼包”等活动,并作出“假一罚十”、“七天包退”等承诺;一鞋店也借“3·15”这一天,打出了“以旧换新”的促销活动。不仅是家电等市场,一些家居市场也纷纷打出“3·15”口号,一家装修公司甚至承诺不满意公司产品质量“你砸我付钱”。
谈及为何选择在“3·15”期间开展促销活动,一家家电卖场负责人称,现在市场上很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民平日消费心里不踏实,而“3·15”这一天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时候促销能更好地吸引消费者。
“‘3·15’不是消费者的维权日吗?咋成了商家的促销日了?”在采访中,一些市民对商家的这种促销方式表示反感。市民杨芸女士就表示,现在商家几乎每天都在搞促销,单凭“3·15”期间的一些折扣,作用是有限的,还不如开展一些有特色的服务消费者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帮助消费者维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专家表示,商家借“3·15”展开促销、提高信誉,说明商家认识到了产品质量和信誉的重要性。但也不排除个别商家鱼目混珠,只是借此炒作。商家要想真正吸引消费者,工夫应该下在平时,让消费者天天都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享受到好的售后服务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