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崔滨 通讯员 于旭荣) 15日起,济南市物价局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活动,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各大商场超市、银行网点、旅游景点和停车场等行业领域,100%实行明码标价。同时,对于价格标示中的“特价”“极品价”“最低价”等涉嫌欺骗性标价,将受到查处。
据介绍,目前省城绝大多数商场超市实行了明码标价,但一些零售小门店、小商品市场以及服装、家具、建材等专业批发、零售市场等不标价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同时,实行明码标价的经营机构,也存在利用标价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大型超市,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投诉频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