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5日讯(记者 刘慧娟)15日,泰安市旅游局开展了旅游消费维权现场咨询解答会,并联合各个旅行社签订诚信承诺书,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八节去江南游玩,结果购物的时间比在景点的时间都长,这算不算坑人?”“我替妈妈报了团要去黄山,结果因为身体不适没有去成,旅行社有权扣钱吗?”……15日,记者在红门路岱宗坊附近看到,以旅游维权消费为主题的红色横幅下,不少市民手里拿着宣传材料,正围着相关人员询问。
泰安市旅游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本次旅游维权活动包括两部分:“3.15”旅游维权现场咨询解答和“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公益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监察支队主要负责发放维权材料和《旅行社条例》等,联合几家旅行社签订诚信承诺书,发放相关旅游爱心提示卡,并现场进行旅游投诉的受理及维权问题解答,及时处理。”该工作人员说。
泰安市旅游局监管科工作人员说,春暖花开,全国各地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团队数量和人数将持续增加,为使市民在出游行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泰安市旅游局在3·15当天发布了旅游提示。
旅游者要选择的旅行社,必须具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旅游合同中各项条款,出游前要确定旅游行程,明确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对于行程中模棱两可地表述等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并且加盖旅行社的公章。出团通知、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为避免纠纷最好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且保留好合同、发票、行程单等相关的资料。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市民出游人数会逐渐增多,旅行社的团费价格将会整体上升。”该工作人员说。针对旅行社推出的各种优惠信息,应该多咨询、多了解、多比较,避免被低价格迷惑,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可向旅游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