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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热计量装置将不予供暖
  • 2011年03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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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田宗媚 贺超) 15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委获悉,从今年开始,日照市住建委计划用2年时间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全面安装热计量装置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未按期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将不予供暖。 

    据日照市住建委墙改节能办主任于海波介绍,随着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居民节能意识的日益增强,日照市将逐步形成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与节能改造工作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实现居民省钱、社会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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