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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论
商品房就应该明码实价
  • 2011年03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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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将在近期推出。(3月16日《京华时报》)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制度安排,对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且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费用,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尊重,也能确保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公平与公正。

    笔者觉得,要想让商品房明码实价,变得货真价实,首先要保证商品房标价“不注水”,实打实。从目前已推行的商品标价来讲,有些商品标价很随意,经常虚假打折,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唯有“不注水”的房价,才能做到明码实价。就目前全国而言,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已经远远超出普通老百姓的消费底线,即便实现商品房明码实价,对普通公众而言,因为无力购买,估计所起作用与效果也不会太大。这意味着,倘若国家不能从土地财政、扩大供给以及提供保障性住房入手,让商品房明码实价唱“独角戏”,只会适得其反。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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