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兖州3月16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杨超) 货车司机常某开车撞死行人后逃逸,被现场监控探头拍下了货车上喷着的数字“8”,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常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被兖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常某为兖州一砖厂运送建材,该砖厂为了识别所有的运输车辆,在每辆车的侧面都喷了数字,常某的车被喷上了“8”。2010年10月20日晚上,常某驾驶货车行驶至兴隆庄煤矿附近一路口转弯时,撞倒一辆电动车,常某倒车甩掉了电动车,即匆匆开车回家,而骑电动车的齐某已被撞身亡。
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侦查,发现现场有一监控摄像头,经调取摄像资料发现,在案发后有一辆侧面喷着数字“8”的货车路过。交警走访了解到附近一砖厂有喷数字的规章制度,便联系该砖厂获悉喷数字“8”的货车是常某的车。将其传讯后,常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经事故认定,常某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在兖州法院审理中,常某对所犯罪行深表后悔,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16余万元,并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