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田宗媚) 16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3月20日起,该局将面向用人单位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与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3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与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各参检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年检与稽查所需资料,主动接受审查,不得推迟和延误,逾期按拒绝年检稽查处理。201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与稽查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此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安排补检。
按照规定,凡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报送年检稽查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依法处以2000元以上或20000以下的罚款。
去年年检稽查期间,日照市共年检稽查用人单位3047家,涉及劳动者19.47万人,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5342.97万元、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867.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