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刘元元) 三男子趁半夜敲门入室,携带匕首、砍刀、电警棍等工具抢劫。近日,东港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三男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8月11日晚11时许,16岁的男孩小易写完作业,冲了一个凉水澡后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因爸爸妈妈早已睡着,他特地把电视声音调得很低。
突然,小易听见有人在敲门,声音很急促。小易一惊,这么晚了,会是谁呢?他犹豫着来到院子,刚把门打开一条缝,门猛地被一脚踹开,接着从门外闯进三个手持砍刀、电警棍的蒙面歹徒,三人把小易围住。
小易吓得大叫,其中一个歹徒用刀抵住小易的脖子,把小易摁倒在地上,恐吓他不要吱声。这时,小易爸爸闻声从卧室跑出来,试图解救小易,却被另一个歹徒刺伤腿部,跌倒在地上。小易妈妈想把客厅门反锁,没想到被歹徒一脚踹破玻璃,闯进屋来。
三名歹徒把小易一家三口逼在客厅一角,恐吓他们把钱和银行卡交出来。小易爸爸为保住全家性命,交出家里的银行卡、手机和现金一千余元,并被逼迫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三名歹徒逃窜。
歹徒离开后,小易爸爸赶紧打电话报警。后经法医鉴定,小易爸爸伤情构成轻微伤,被抢手机价值1406元。三歹徒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路某、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因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因系入室抢劫作案,三名歹徒分别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东港区法院法官朱晓云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还有许多不法分子冒充水电工或者推销人员骗开居民家门进行抢劫的案例,当听到敲门声时,请不要轻易打开自家门闩。同时,希望大人们提高警惕,经常给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莫要为犯罪分子打开便利之门,给犯罪者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