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孙贵坤)今年3·15期间,预付式消费投诉扎堆,消协紧急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式消费存在一定风险,应引起广大消费者重视。
3月16日,市区刘女士到兰山消协投诉,2010年3月14日,她在市区某美体店办理了一张美体卡,一次性交付30960元。后来,刘女士对其产品产生怀疑,打算退卡,但因美体店换了“主人”而无法实现。
兰山消费者协会主任朱升新介绍,3·15期间,兰山消协接到的投诉中,三成以上是关于预付式投诉的纠纷。当前,美容卡、洗车卡、就餐卡、健身卡大行其道,而消费者也乐于接受这种“时尚”的预付式消费,但是一系列的烦恼也随之而来。
目前流行的各类消费卡都由商家自主发行,消费者预先交纳一定金额,可在预付卡有效期限或次数内,享受较为优惠的价格。但这种貌似优惠的消费方式在实际消费中却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实:消费者购买消费卡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商家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无一例外的,商家保有“最终解释权”。
“类似的消费投诉,维权都很难。”朱升新无奈地说。
朱升新说,目前,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出现的欺诈现象,我国尚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此类纠纷,即使消费者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仅仅能调解处理,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朱升新提醒说,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买预付式消费卡,买卡前应与经营者签订双方均可接受并能切实履行的书面合同,发现问题与经营者协商未果时,消费者应及时持有效合同和消费凭证到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