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周锦江)16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2011年潍坊市农村低保将再提高,人均最低标准由1300元调至1400元,全市平均值达到1800元。五保供养标准分散和集中供养也将分别有100元和200元不等的上调。
2010年12月1日起,潍坊市上调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和1600元。2011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1800元以上。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到90元以上。各县市区的农村低保的最低水平将在原来1300元的基础上上调百元。五保供养标准也相应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分别提到2700元和1800元以上,同样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上调了100元和200元。
据介绍,今年将在每个县市区建成一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在每个镇建成一处多功能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实行医疗救助金“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