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鞠平 通讯员杜金勇)2010年5月28日,本报报道了《19岁青年遭绑架被勒死山洞尸体被焚烧,绑匪曾和他同一个工厂》,讲述了王某被几个原来的工友绑架“撕票”的事。近日,绑架团伙主犯王雷雷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他四名团伙成员也得到了应得的惩罚。
2010年,在烟台市开发区某工厂上班的王雷雷召集平常听自己话的四个小弟,决定一起去干一票绑架。几人一拍即合,随即办理了辞职手续,并开始准备车辆、绳子、刀具等作案工具。2010年5月19日晚上10点多,五人将正在厂外溜达的19岁的王某弄上车,赶往莱阳小龙山一处提前找好的藏身点———仙女洞。途中,王雷雷用王某的手机拨打了王某母亲的电话,并称王某借了2万元高利贷必须马上还钱。王某的母亲对此非常怀疑,找王某的女朋友商量,随后王某的女朋友报了警。
王雷雷等人来到仙女洞后,觉得王某认识他们,于是决定杀人灭口,然后继续要钱,钱一到手再立刻逃窜。在王雷雷的授意下,几人将王某勒死,并用汽油焚尸毁迹。
王雷雷等人从仙女洞下来不久,便被设卡的民警拦下,五人随后被刑事拘留。
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主犯王雷雷被判处死刑,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一名被告人由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