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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检查食盐13户违规销售点被“教育”
  • 2011年03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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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3月20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孟艳) 18日,邹城市工商局联合盐务、物价等部门突击检查食盐销售市场,检查中,查获劣质盐35袋对13家违规经营户进行了说服教育。

    18日上午,邹城市工商局对超市、副食店、农贸市场等食盐经营户发出行政警示,提醒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囤积居奇掺杂使假,并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此外,还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配合盐业部门,全面加强食盐质量监管,防止非典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盐市场。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检查食盐经营户950户,其中查处无证无照食用盐经营户13户,查获劣质食用盐35袋,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规范教育。同时,提醒市民理性消费,将严厉打击恶意造谣惑众、囤积抬价、以次充好,甚至出售工业用盐等劣质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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